紧急提醒|工业噪声&固废排污许可更新倒计时!建议8月底前完成填报,错峰办理更高效!
根据生态环境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环环评〔2024〕79号)要求,2025年需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许可信息更新工作。当前系统申报企业数量激增,为避免临期扎堆导致系统拥堵、审核延迟,影响企业正常领证,现紧急提醒相关单位:
立即行动,错峰填报!建议提前登录系统更新信息,确保能及时领取证照!
一、哪些企业需要更新?
工业噪声管理对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属于第3至99类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对象:(二)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对象:按照《名录》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
二、如何办理?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选择“许可证重新申请”模块新增工业噪声或固废管理内容。
填报内容:
工业噪声:需填报产噪单元、防治设施、执行标准及监测要求(昼间/夜间生产时段需区分)。
工业固废:需完善固废名称、类别、去向及委托处置信息(如适用)。
(操作提示:仅需更新工业固废的,可通过变更或延续方式办理。)
具体填报模版见附件
1.工业固废填报模版.pdf
2.工业噪声填报模版.pdf
三、逾期未更新的风险
行政处罚:最高罚款20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信用影响:可能影响环保评级,导致融资、招投标受限。
特别提醒:系统高峰期易出现卡顿,建议8月底前完成填报!
合规无小事,早行动更安心!
转发周知,避免遗漏!
来源:泰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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