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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 2024-09-19 更新全民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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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2家企业获1841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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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财政厅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56号),泰兴市2家企业获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合计1841万元。据了解,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协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重点支持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治污设施改造升级、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等。工业企业可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具体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涂装车间VOCs综合治理改善提升工程项目获批资金1745万元。该企业涂装车间废气主要来源于喷涂、烘干等生产工序,原先VOCs产生量为422.4吨/年。项目拟对现有涂装车间内8间涂装房喷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加大涂装房集气量,VOCs废气收集率由80%提升至98%,减少VOCs无组织废气逸散,同时拟对喷涂废气末端处理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末端处理设施选用“四级干式过滤,双贵金属型高性能催化剂,吸附性能更好、安全稳定性高的沸石分子筛吸附剂”替代原有的“初级过滤,单金属低性能催化剂,吸附效果差、安全稳定性差的蜂窝活性炭”。经测算,VOCs废气去除率由85%提升至95%,进一步降低排气筒中VOCs排放浓度、削减VOCs排放总量。泰兴市东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深化改造项目获批资金96万元。该项目将原有的生物质锅炉“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等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为“SCR+SNCR脱硝系统+多管陶瓷预除尘系统+10mg布袋除尘系统”,烟气净化后排放指标预期达到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40mg/m3,远低于排放标准,改造后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也将分别由2.77吨/年、23.60吨/年减少为0.03吨/年、9.08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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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泰兴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坚持做好资金补助政策的宣传,多次对企业解读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总体要求、入库流程、入库项目类型及范围等,积极帮助企业谋划储备项目,提供申报全流程技术指导,不断提升申报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下一步,泰兴生态环境局将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的拨付和后期监管工作,同时积极上争更多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断提升治污成效,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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