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红打假博主“B太”在社交平台曝光某商户存在使用“鬼秤”的问题,引发网友热议。此事件获广泛关注,并得到央视网、光明网等官方媒体支持。
市民朋友们肯定会关心
佤泰兴的情况如何呢?
小编协同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
随即抽取了两个点位进行突击检查
一起来直击现场!
新区菜场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一家水产店
在进行了去皮、清零等操作后
计量准确性检测正式开始
↓↓↓
执法人员将10kg的砝码
放置在商户的秤上
秤上显示为10.01kg
泰兴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计量部衡器室主任 居峰
检定的ACS-30电子秤在加载砝码10kg时显示误差有10g,按现行的检定规程里规定,在10kg这个称量点的允许误差是±10g,所以该电子秤是合格的。 执法人员用同样的方法
对半成品食品、家禽等商家进行了抽查
误差都在5-10g之内
均符合国家规定
未发现“鬼秤”现象
荷花池临时疏导点
“不准的话你把我的秤砸了”
在荷花池临时疏导点
经营水产摊位的刘阿姨(化名)
言语里满是自信
经检定
此秤的误差在2-5g左右
符合国家规定
其他被抽查的商户
也未发现“六两秤”“七两秤”的情况
但在检查过程中
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商家的秤
未经过强制检定
泰兴市市场监管局
标准计量科科长 宋建威
强制检定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及环境监测4 个方面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根据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电子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相关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经检定的秤上贴有合格证)
下一步
相关部门将督促商家进行申报
由泰兴市产品质量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计量部)
进行免费检定
良好的市场环境离不开
市民、商家及监管部门等的多方努力
今年以来
泰兴市市场监管局通过12345平台
共发现两起电子计价秤作弊违法行为
并予以处罚
01 位于城区的某烧饼店,使用带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被处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罚没41500元。
02 位于乡镇的某熟食店,使用带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被处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罚款2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该怎样“留个心眼”呢?
泰兴市市场监管局
标准计量科科长 宋建威
市民日常消费过程中,可以利用公平秤进行重量复核,或者事先用公平秤对自己的手机进行称重,记住手机重量,在购买商品时,先把手机放到经营户秤上称一下,查看是否存在偏差,以此判断秤是否准确。一旦发现了作弊秤,可保留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现场图片等,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热线12315及时处理。
一杆秤,用来称分量,也是称人心
称的既是商家的人心
也是客人的人心
足斤足两、童叟无欺
是做生意的基本原则
让“鬼秤”无处遁形
我们一起努力
法律链接:“鬼秤”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七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第十四条 制造、修理、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智慧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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