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水平
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权威性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公开征集消防验收专家
具体信息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消防验收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专家条件
(一)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8年以上从事房建、市政、化工、能源、水利、交通等各类行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及灭火救援、火灾调查等消防工作经验;
(三)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消防验收工作;
(五)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从事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从事施工或监理工作的,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或监理工作;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从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担任中大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总监或负责人满3年及以上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灭火救援、火灾调查工作经验;
(六)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专家库成员受市住建局委托开展以下工作:
(一)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三)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学习、培训、考核等;
(四)市住建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专家库成员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市住建局审定的程序认定。
(一)报名。申请人将《泰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报送市住建局,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二)初审。市住建局(消防科)按照专家条件、业绩等,研究确定专家候选人。
(三)复审。市住建局对申报的专家候选人进行复审,综合评定申报人员资格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等,并按照择优原则拟定专家库名单。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过程监督。
(四)公示。对拟定的专家库名单按程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泰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并颁发相应证书。
五、有关要求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管理规定详见附件2。
2、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对所提供的资料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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