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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 2024-09-20 更新全民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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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养犬行为

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近期

公安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

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
微信图片_20230811165207.jpg

姓名:方**

查获日期:2023.8.7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查获地点:元竹镇大元村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微信图片_20230811165247.jpg
姓名:王**

查获日期:2023.8.9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查获地点:兴燕路

处罚结果:批评教育,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微信图片_20230811165321.jpg
姓名:戴**

查获日期:2023.8.2

违法行为:未关狗笼

查获地点:新街镇倪浒村

处罚结果: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微信图片_20230811165354.jpg
姓名:翟**

抓获日期:2023.8.10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石化新村

处罚结果:批评教育,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文明养犬告知书
微信图片_20230811165425.jpg
姓名:向**

抓获日期:2023.8.8

违法行为:未关狗笼

抓获地点:黄桥镇华溪一组

处罚结果: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微信图片_20230811165459.jpg
姓名:孙**

抓获日期:2023.8.8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分界镇滕兴村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仍拒不改正,罚款50元
今年以来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巡查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698人次

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7份

罚款121人次

小编提醒
  广大养犬市民要依法养犬,文明遛犬,携犬出户时一定要用狗绳牵在手上,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畜牧类犬由公安机关责令行为人在10天之内进行妥善处置,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不文明养犬行为:

  (1)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2)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3)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或者未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4)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遛狗要牵绳,文明养犬

养犬要有爱犬精神

如发现无主犬、流浪犬

或不文明养犬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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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杯拿铁 初出江湖 2023-8-11 17:13:39
沙发 IP:江苏泰州
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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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银杏树 来自手机 花园长老 2023-8-11 18:24:22
藤椅 IP:江苏泰州
要建立长效机制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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