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主题为“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的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出席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项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聚焦水生态系统健康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确定了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水生态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级。2022-2024年在长江流域17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第一次考核。
《评分细则》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其中,河流有10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自然岸线率、水体连通性、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污染状况、汛期污染强度、生态流量达标率。
湖泊有11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水华面积比例、水生植被覆盖度、浮游动物群落结构、自然岸线率、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生态流量达标率。
水库有6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水华面积比例、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
生态环境部将积极稳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江保护法有关要求,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四大攻坚任务和六项保障措施。《行动方案》发布后,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动长江保护修复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88.2%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定界立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治理成效得到巩固,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稳步推进。累计排查6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8.5万余个,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4.2万余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1703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752个。存在环境问题的1164座尾矿库中,1054座完成整改,及时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江苏、江西、湖北、湖南、贵州等沿江5省份印发实施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强化磷污染综合治理。
经过不懈努力,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1-5月,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断面(Ⅰ-Ⅲ类)比例为94.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3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其间,多地勇担重任,积极探索,形成了可供多方参考借鉴的先进经验。如上海市宝山区通过“科技+人工”多措精准溯源、“政府+企业”多元精准治污、“技术+制度”多维精准赋能,先行先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湖南省通过实施洞庭湖总磷攻坚行动,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7项重点任务和1项“禁磷限磷”专项行动,取得湖体总磷浓度大幅下降、生态质量不断提升的显著成效。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着力建设“巴渝治水”水环境大数据应用系统,以数字赋能智慧治水,以数字管水全面提升水环境管理效能,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数字”保障。
来源:生态环境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