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小编走访了我市部分小区
发现少数市民在门前楼道内
随意堆放杂物
在通道摆放杂物
不文明的同时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如遇火灾险情
将会成为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
为了让小区和城市更“美” 市民的生活更安全 近日 我市有关部门发出倡议书
清理楼道倡议书
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
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根据《倡议书》要求:
在3月5日前
业主将摆放在家门口(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可不用清理)和楼道内杂物自行进行清理。
3月10日起
对仍未主动清理的,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进行清理并视作废弃物统一处理。
不仅如此
根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
建筑物内的走道、安全出口
均严禁堆放物品
《消防法》规定
第六十条:对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以及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以上行为,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民典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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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做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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