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州市医保局公布了
一则好消息!
第二批“两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出来了!
我市共有3家定点零售药店入选!
“两病”用药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第二批“两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实行“两病”定点药店管理
为拓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的用药渠道,我市在各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将“两病”用药保障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首批10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职工医保“两病”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实施对象
我市已通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鉴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我市第一批“两病”定点零售药店
名单如下:
如何办理职工医保
“两病”鉴定?
目前我市具有慢性病门诊鉴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泰兴市人民医院、泰兴市中医院、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参保患者可以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和医保凭证到以上三家医院医保办申请鉴定。
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
报销标准是什么呢?
已鉴定为“两病”慢性病的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在以上指定的“两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治疗“两病”的药品,报销政策如下:
01 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其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职)人员5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报销60%。
02 报销限额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仅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5000元;同时患有该两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15000元;超出限额标准的费用由参保患者个人负担。
来源:智慧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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