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小编就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有关热点问题
给大家作个解答
总共18个问题
分两期解答
今天解答1—9条
Q1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A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威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Q2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A 泰兴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为长护保险的参保对象。
Q3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A 长护保险基金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80元/年,其中个人缴纳20元/年,医保统筹基金划拨30元/年,财政补助30元/年。2022年个人不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拨15元/人,财政补助1000万元。
Q4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如何参保缴费?
A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经办信息系统中的代扣功能,每年12月按标准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代集中扣下一年度的长护保险费用,并汇缴至市财政专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Q5 哪些人员个人缴钠部分由市财政部门全额补助?
A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人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转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新认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中的大重病患者、亨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一二级残疾儿童);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不含一到六级伤残军人;
- 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
- 市残联认定的重残(一、二级学生);
- 市卫健委认定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和麻风病患者;
市委组织部认定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因难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全额补助。
Q6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A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护理,申请并经失能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以享受长护保险待遇;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Q7 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A 参保人员(代理人)可向承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出入院记录、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病史资料或可证明参保人员失能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长护保险失能评估的其他证明材料。
Q8 哪些情况承办机构不予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机构不予受理参保人员的申请:
(1)未参加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
(2)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的失能状态未满6个月的;
(3)不同意参与失能评估的;
(4)自上一次失能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参保人员居住在境外的;
(7)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Q9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如何才能享受待退?
A 承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申请人预留的联系方式与申请人联系,安排失能评估人员上门为参保人员进行现场失能评估、走访调查,经评估符合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将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承办机构出具失能评估结论后方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来源:泰兴市卫健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