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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表彰22年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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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为2022年度
“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争创“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活动的通知》(泰医保〔2022〕7号)文件精神,经初步评选、集体研究,现对拟表彰为2022年度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泰兴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泰兴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0523-87729580

电子邮箱:txybjjjjg@126.com


附:

拟表彰名单:

(一)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病区名单:

1.泰兴市人民医院:胸外科病区、肿瘤内科十二病区、烧伤整形科病区、新生儿科病区、肿瘤放疗科病区、妇科病区、儿科病区、中医肛肠科病区

2.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内分泌与代谢科病区、消化内科病区、儿科病区

3.泰兴市中医院:普外科病区、脾胃病科病区

4.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骨伤科病区

(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名单:

1.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卫生院

2.泰兴市第四人民医院

3.泰兴市珊瑚镇卫生院

4.泰兴市肿瘤医院

5.泰兴市曲霞镇卫生院

6.泰兴市宣堡镇卫生院

泰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来源:泰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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