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第37号通告
鉴于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下聚集性活动,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餐饮、酒店等场所严格执行“50%限流、预约、错峰”要求。
二、严格管理人员密集场所
餐饮酒店、宾馆旅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安排专人督促进入场所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进入场所人员如有7天内省外行程或省内涉疫地区旅居史的,须查验“落地检”情况。发现有体温异常的或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接待,将其安排在临时隔离场所,并立即向属地报告。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宴会主办者和餐饮单位要严格履行报备手续。主城区重点餐饮单位承办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宴会等聚集性活动,须至少提前1天向服务业发展中心或商务局报备;其他所有餐饮单位承办或个人自行举办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宴会等聚集性活动,须向属地村居(社区)报备。宴会等聚集性活动举办者、承办者须在主管部门或属地指导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组织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宾馆酒店等场所要积极配合、协助属地排查泰兴市外来(返)泰人员,并做好处置工作。
所有泰兴市外来(返)泰人员应在抵泰1天前向目的地单位、村居(社区)、酒店等报备。各级各类单位、村居(社区)、酒店等要严格落实来(返)泰人员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制度,落实落细管控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区域规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将对其进行赋码管理,限制进入公共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报告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做好个人防护。
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来源:智慧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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