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暑假在即,为了让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周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具体包括: 1、加强假期安排科学指导。 2、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3、统筹管理假期作业。 4、加强假期家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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