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两肋插刀”
贷款70万帮其渡过难关
还款时他却不认账
成功追回还是当“冤大头”
本期《“法”声》
——贷款转借 麻烦来了!
案件经过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贷款额度超限及家庭资金周转需要,便请原告以个人名义帮忙贷款70万,并承诺原告贷款应偿还的本息都由被告来按时偿还。基于此,原告从两家银行贷款共计70万,并在2022年3月1日、3月2日和10月14日分三次转账至被告配偶的账户,金额分别是2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总计70万元。在2022年3月1日收到款项当天,被告出具一张70万的借条。
2023年9月6日,原告丈夫信用卡为被告刷卡消费27960元并微信转账2000元给付被告。截至2023年9月12日,原告已经清偿了两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诉前,原告就案涉借款向被告多次催要,但均未果,遂诉至泰兴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9960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原告出借的款项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故原、被告双方间的借贷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确认为无效合同,但被告向原告借款70万元的事实,有转账记录、借条、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应予确认。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0万元,予以支持。
原告持信用卡刷卡记录主张被告使用其信用卡消费27960元,但未能举证证明该消费系被告使用,故对其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持其丈夫转账给被告2000元的记录要求被告偿还该款项,因原告并非该款项的债权人,故对其该主张,法院亦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70万元。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并不代表借款人就不用偿还借款,借款人基于无效合同所获得的资金仍然需要归还给出借人。同时,大家在帮助他人时应当谨慎行事,尤其是涉及到大额金钱往来时,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保留清晰完整的交易记录,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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